2012年6月4日

101年全國Speedo總統盃分齡游泳錦標 賽」比賽資格賽制說明


業經101年5月25日與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座談會決
議,有關取得「101年全國Speedo總統盃分齡游泳錦標
賽」比賽資格賽制說明,修正如下:
一、 本會極力改革游泳賽制,推動游泳區域性比賽,建
立金字塔型全國性賽會,提升國內游泳競技水準。
二、 為有效提升全國比賽水平,又能將游泳運動普及全
民化,區域性比賽除提供游泳選手更多舞台外,以
賽代訓,不設定參賽標準,亦可做為選手檢測自我
成績,進而報名設定門檻之全國性賽會;未來泳協
希望能邁入由區域賽排名成績進入參加全國性比賽
依據及門檻。

三、 選手須參加101年6月份或7月份二場分區賽中任
一場次,取得資格後,才可報名101年全國總統盃
游泳錦標賽,其總統盃報名項目規定如下:
(一)10歲以下歲級:2場分區賽中,個人報名項目
達5項(含5項,須有參賽成績)者,報名101年
全國總統盃則無項目限制;分區賽報名未達5 項
者,則僅能報名分區賽有參賽成績之項目。
(二)11&12歲級:2場分區賽中,個人報名項目達6
項(含6項,須有參賽成績)者,報名101年全國
總統盃則無項目限制;分區賽報名未達6 項者,
則僅能報名分區賽有參賽成績之項目。
 (三)13~14歲級:2場分區賽中,個人報名項目達7
項(含7項,須有參賽成績)者,報名101年全國
總統盃則無項目限制;分區賽報名未達7 項者,
則僅能報名分區賽有參賽成績之項目。
(四)15~17歲級、18級以上歲級同上述第三點13~14
歲級之規定。
(五)所有分區賽(北區、中區、南區)比賽皆未設置參
賽標準,惟「棄權」及「犯規」,罰則比照全國性
賽會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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